公告

葡萄王:說明104年4月11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碳酸鎂(鈣)原料之查核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4/11

2.公司名稱: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

6.報導內容:

針對國內西藥廠之碳酸鎂(鈣)原料使用狀況派員查核,

發現有13家業者共23項產品,

其碳酸鎂或碳酸鈣主成分原料為食品級或僅有食品添加物許可證,

已要求廠商將相關產品於4月15日午夜前下架,

30日內完成回收,庫存品封存停止出貨。

7.發生緣由:本公司所生產「愛胃康顆粒」

其食品級碳酸鎂之成份使用符合藥典相關規定,

目前正在向相關單位進一步查證。

該藥品之最後出廠日為102年1月且已全數出廠完畢。

8.因應措施:本公司願全力配合於本月15日晚間12時前完成全面下架。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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