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茂:本公司110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9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57515號函核准,公告相關事項如後。 二、本次海外存託憑證發行總金額、單位發行價格、發行單位總數及發行日期: (一)發行總金額:151,000,000美元。 (二)單位發行價格:每單位3.02美元。 (三)單位發行總數:50,000,000單位。 (四)發行日期:110年10月25日。 三、本次海外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其股數及每股價格: (一)每單位存託憑證表彰本公司普通股1股。 (二)發行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總數為本公司普通股50,000,000股。 (三)每股價格:折合新台幣84.5元(以匯率美金:新台幣=1:27.964轉換)。 四、發行及交易地點: (一)發行及交易地點:盧森堡 (二)上市地點:盧森堡交易所 五、洽特定人認購之目的、特定人認購之單位總數、總金額及與特定人之關係:無。 六、募集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可能産生效益: (一)資金運用計劃:償還銀行借款、轉投資海外子公司及外幣購料 (二)預計可能産生效益:可提高生產效率及節省利息支出,對公司整體營運發展、健全財務結構及強化償債能力有正面助益。 七、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本次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應可提高資金運用效率及增加未來財務調度彈性,並有助於公司長期穩健經營與發展。另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對原股東權益稀釋比例約為13.06%,尚不致對原股東股權造成重大稀釋。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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