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商標 二子獲准暫用玉珍齋確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1 15:23
彰化鹿港百年老餅舖「玉珍齋」商標戰再起。法院三年前,將商標專用權判給第四代傳人的遺孀後,她將商標權轉移給三子,三子發函要求二哥不能使用玉珍齋,兩兄弟又鬧上法院。最高法院今天裁定,二子以70萬元作擔保,在判決確定前,可暫時使用「玉珍齋」的招牌販售糕餅確定。
(潘千詩報導)
玉珍齋創立於光緒三年,傳到第四代黃森榮時註冊商標,七十九年間,黃森榮讓大兒子以玉珍齋為名開店,兩家玉珍齋相安無事,八十八年間黃森榮去世,黃家母子為爭取玉珍齋商標而分派對立,三子在母親支持下接手本舖,長子則跟媽媽、老三爭商標。最後法院判決「玉珍齋、玉珍齋鳳黃酥」商標權歸母親所有確定。而三子又委託律師發函二哥,要求不能使用「二哥的玉珍齋」開店營業,二哥被迫改店名,生意大受影響。
二哥主張,他在1990年接受父母安排,以「玉珍齋」名義販售糕餅,超過20年沒換工作,期間父母也不曾告他侵犯商標權,二哥除了提出商標權訴訟外,也以「將蒙受難以彌補的損害」為由,請法院讓他暫時可以使用「玉珍齋」的商標。
智財法院認為,二子非無勝訴的可能,如果不許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可能將對他造成重大損害,於是裁定在本案判決確定前,可暫時使用「玉珍齋」的商標,三子不服提再抗告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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