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普:本公司股票面額變更換發新股暨上市買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10年8月20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修訂公司章程,將原有股票面額新台幣10元變更為新台幣5元,該股票面額之變更業經經濟部商業司110年9月6日經授商字第11001153620號函及臺灣證券交易所110年9月10日臺證上一字第1100018042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股票面額變更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10年10月18日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於110年10月7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股票面額變更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原資本額及股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43,406,23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股份股數為74,340,623股。 2.換發新股後資本額及股數:換發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43,406,23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發行股份股數為148,681,246股。 3.本次換發新股票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三、股票面額變更換發訂於110年10月18日以新股上市,換發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如下: 1.本次股票面額變更後上市掛牌買賣之新股,係以無實體方式發行,採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3)股東原留印鑑章。(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1)舊股票。(2)股票過戶申請書。(3)交易稅完稅證明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5)換發股票申請書。(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 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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