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成健康:公告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10年7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訂「章程」案(公司名稱變更),業經桃園市政府110年8月12日 府經商行字第11090991300號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原名「敏成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敏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原簡稱「敏成」,變更為「敏成健康」,股票代號仍為「4431」。 二、本公司更名全面換股作業計畫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10年9月17日證櫃審字第 1100010720號函核准在案。 三、茲將本次更名全面換發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業經核准辦理更改公司名稱,為辦理更名換發股票,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 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訂定本換股作業計劃。 (二)本公司已發行股票內容變更事項如下: 原公司名稱為敏成股份有限公司,更改為敏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應換發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原發行與變更後發行股票內容如下: (1)原發行股份總計36,535,514股(含10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2,178,50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共計新台幣365,355,140元。 (2)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已發行股份計36,535,514股(含109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12,178,505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65,355,140元整。 (3)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四)本次換發作業相關日期(期間)預定如下: (1)最後過戶日:民國110年10月18日。 (2)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0年10月19日至民國110年10月23日止。 (3)更名換票基準日:民國110年10月23日。 (4)新股票換發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10年10月25日。 (5)自新股票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6)本次換發新股票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此次更名換發股份,係依110年股東常會決議,並經桃園市政府110年8月12日府經商行字第11090991300 號函核准變更公司名稱登記,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更名換發股票,本公司將依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換發新股票。 (六)換發手續及地點: (1)由於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 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 等相關證明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集保帳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 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 體之新股上市,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二)二七○二三九九九 (七)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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