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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一、本公司於110年07月13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盈餘轉增資新臺幣94,368,610元,發行新股9,436,86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二、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8月18日申報生效在案。 貳、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山林水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2、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 3、E599010配管工程業 4、F107080環境用藥批發業 5、F107170工業助劑批發業 6、F113010機械批發業 7、F113020電器批發業 8、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9、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10、F401010國際貿易業 11、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12、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13、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 14、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15、C802170毒性化學物質製造業 16、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17、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18、E601010電器承裝業 19、E601020電器安裝業 20、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21、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 22、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23、E604010機械安裝業 24、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25、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26、EZ06010交通標示工程業 27、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28、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29、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30、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 31、E701010電信工程業 32、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 33、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34、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35、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登記資本總額為新臺幣2,00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348,122,970元,分為134,812,297股,每股票面金額新臺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99號3樓。 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訂立於93年06月01日;第十八次修正於108年06月13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盈餘轉增資新臺幣94,368,610元,發行新股9,436,861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之,逾期未併湊或併湊不足壹股者,依公司法規定,按面值以現金分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九、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442,491,580元,分為144,249,158股,每股票面金額新臺幣10元。 十、增資計畫:為強化本公司股本結構、提升資本規模。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 參、茲訂110年10月08日為除權基準日,以該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依法自110年10月04日起至110年10月08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10年10月03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者請提前於110年10月01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10月0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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