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笛克光學: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9-13 10:42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0/09/13
2.公司名稱: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先探投資週刊
6.報導內容:法人預估,雷笛克今年EPS預估至少一元,
明年車用LED訂單挹注下,每股盈餘二元起跳輕而易舉。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公司並未提供該等預測資訊予外部人士,且並未對外界提供任何
預測性財務資訊,亦未對外公開揭露財務預測資訊,財務資訊請依據在期限內於公開
資訊觀測站公告之各季財務報告,業績相關資訊亦以每月營收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