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自8/19起,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款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0/08/17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依交易所公告本公司核有營業細則
第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將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
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特此公告。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0/08/19
5.因應措施:自110年8月19日起,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
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
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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