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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民國110年7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13,944,654元,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每股配發新台幣1.9909838元。 二、說明現金股息分派事宜如下: 1、除息交易日:110年8月16日。 2、最後過戶日:110年8月17日。 3、停止過戶起迄日期:110年8月18日~110年8月22日。 4、除息基準日:110年8月22日。 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10年8月18日至民國110年8月22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8月17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B1,電話:(02)8787-1118),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8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現金股利擬訂於民國110年9月17日起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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