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飛: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除權及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28 17:41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7/28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2,893,807元,每股配發0.37487670元
股票股利:新台幣12,893,800元,每股配發0.37487650元。
(每仟股無償配發37.48765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0/08/16
5.最後過戶日:110/08/17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8/18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8/22
8.除權(息)基準日:110/08/22
9.其他應敘明事項:(1)增資發行新股,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
比例配發,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
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整股之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依公司法第二四O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
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2)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差額列為公司其他收入。
(3)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發放日並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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