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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7年9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33325號函,准予辦理108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1,000,0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股,計得認購普通股1,000,000股,申報生效在案。 一、本公司108年度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履約發行新股:普通股216,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399,050元。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10年07月30日(星期五)掛牌上櫃買賣。 二、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100,272,61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2,726,180元。 三、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新股後累積發行股票:普通股100,489,11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4,891,180元。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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