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品生:說明104年04月09日自由時報AA2版對本公司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4/09
2.公司名稱:誠品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AA2版
6.報導內容:超時未發加班費 誠品挨罰24萬
北市政府勞動局昨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的廿二家事業單位,其中
「誠品生活」因員工加班超過法令規定、未給加班費,挨罰廿四萬元。
7.發生緣由:依據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檢查之公告結果。
8.因應措施:本公司未來將加強注意,保障員工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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