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谷: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規定辦理變動申報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1.被取得股份公司:泰谷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43,281,649股。 2.取得人資料: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1)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9,111,522股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21.05%。 (3)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8,669,522股。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20.03%。 3.取得人資料:亮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615股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00%。 (3)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0股。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00%。 4.申報時全部共同取得人持有股份總額: (1)前次公告時全部共同取得人持有股份數額: 9,112,137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21.05% (2)本次公告時全部共同取得人持有股份數額: 8,669,522股,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20.03% 5.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10年01月05日至110年04月14日止,經由集中交易市場賣出方式減少共 442,615股 6.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7.取得股份之目的:處分投資。 8.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9.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 10.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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