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達: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0/03/31
2.公司名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新聞財經台
6.報導內容:澄清財經新聞有關公司第二季營收資訊
7.發生緣由:
本公司並未對外界提供與發佈2021年任何預測性財務相關資訊,
2021/03/31 晚間有電視與財經節目提到本公司第二季營收將會
有倍數成長,上述報導純為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提供相關
數據,實際營收及獲利情形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會計師查核完
竣並公告之財務數字為準。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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