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開發: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換發新股上市買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3-24 15:00
一、為改善財務結構及未來發展需要,本公司於民國109年12月18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01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9944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110年2月25日經授商字第110010196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3月4日臺證上一字第1100003778號函核准辦理。 二、本次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10年03月29日(星期一)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於110年03月19日起至於110年03月27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減資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1.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 102,411,518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024,115,180 元。 2.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51,205,759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 新台幣512,057,590元。 3.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51,205,759股,每股面額為新台 幣10元,共計新台幣512,057,590元。 4.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5.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10年3月29日(星期一)開始換發,換發新股手續如下: 1.由於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 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 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辦妥股票過戶但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 (1)舊股票。(2)換發股票申請書(由凱基證券提供)。(3)股東原留印鑑 章。(4)證券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尚未辦理股票過戶及尚未換發全面無實體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同時辦 理過戶及換發手續:(1)舊股票。(2)股票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 交易稅完稅證明單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 章。(5)換發股票申請書。(6)證券集保存摺影本。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 何手續。 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四、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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