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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14
2.公司名稱: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新聞
6.報導內容:
光環第3季獲利大增,主因來自於整體毛利率提昇至37%歷史最高峰,.....整體來看,
推估第4季營收較上季成長28.7%,合計全年營收較去年成長90.5%,稅後淨利成長
177%,EPS達7.73元......維持一定程度的穩定成長動能。
7.發生緣由:因104/12/12經濟日報新聞,特予澄清。
8.因應措施:本公司特於104/12/14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以確保
投資人權益,有關本公司損益數字概依會計師查核後之財務報表為準,請詳見公開資
訊觀測站,並請投資者自行審慎判斷。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上述媒體報導之合併營收、毛利率及EPS純屬媒體自行臆測推論,本公司並無公告財務
預測或對外發佈相關訊息,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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