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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宏:更正109年第一季至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資金貸與他人限額及更正109年1月至110年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3-12 18:41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0/03/12

2.公司名稱: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09年第一季至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資金貸與他人限額

及109年1月至110年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109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資金貸與他人

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資金貸與他人

109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資金貸與他人

109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3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4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5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6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7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8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09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10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1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09年1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10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110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09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81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815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一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29,538仟元

x40%=131,815仟元。

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205,52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97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978

註 1:母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20%為限,惟子公

司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子公司淨值40%為限。

註 3:本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二季之財報淨值

1,027,601仟元x20%=205,520 仟元。

註 4:本公司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

仟元x40%=411,040仟元。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上半年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29,945仟

元x40%=131,978仟元。

109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註 1:母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20%為限,惟子公

司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子公司淨值40%為限。

註 3:本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

975,286仟元x20%=195,057 仟元。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109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54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132,545

備註1: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前三季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31,362仟元

x40%=132,545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1,362仟元x40%=132,545

仟元

109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54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545

備註1: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前三季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31,362仟元

x40%=132,545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1,362仟元x40%=132,545

仟元

109年03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第四季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31,025仟元

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

仟元

109年04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81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815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一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29,538仟元

x40%=131,815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538仟元x40%=131,815

仟元

109年05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81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815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一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29,538仟元

x40%=131,815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538仟元x40%=131,815

仟元

109年06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

額:更正前為227,12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815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815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

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第一季財報淨值1,135,642仟元x40%

=454,257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1,135,642仟元x20%=227,128仟元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一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29,538仟元

x40%=131,815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538仟元x40%=131,815

仟元

109年07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

額:更正前為205,52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97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978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

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1,027,601仟元x20%=205,52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29,945仟元

x40%=131,97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945仟元x40%=131,978

仟元

109年08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

額:更正前為205,52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1,97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978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

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1,027,601仟元x20%=205,52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29,945仟元

x40%=131,97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945仟元x40%=131,978

仟元

109年09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

額:更正前為205,52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

前為131,97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1,978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

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1,027,601仟元x20%=205,52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自結之財報淨值329,945仟元

x40%=131,97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29,945仟元x40%=131,978

仟元

109年10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

額: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

前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

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975,286仟元x20%=195,057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2,059仟元x40%

=132,824仟元

109年1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975,286仟元x20%=195,057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

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2,059仟元x40%=132,824仟@元

109年1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975,286仟元x20%=195,057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

要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

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2,059仟元x40%=132,824仟元

110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975,286仟元x20%=195,057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

之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本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2,059仟元x40%=132,824仟元

110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前為195,0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

為132,82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前為

132,824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2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975,286仟元x20%=195,057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第三季自結之財報淨值332,059仟元

x40%=132,82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淨值332,059仟元x40%=132,824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09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109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

後為411,04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註 1:母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40%為限,惟子公司貸

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子公司淨值40%為限。

註 3:本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二季之財報淨值

1,027,601仟元x40%=411,040 仟元。

註4:本公司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二季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109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資金貸與他人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

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註 1:母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以不超過母公司淨值40%為限,惟子公司貸

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子公司淨值40%為限。

註 3:本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

仟元x40%=390,114 仟元。

註5: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109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1,78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1,788

備註1: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之財報淨值329,470仟元x40%=131,78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之財報淨值329,470仟元

x40%=131,788仟元

109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1,788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1,788

備註1: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之財報淨值329,470仟元x40%=131,788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之財報淨值329,470仟元

x40%=131,788仟元

109年03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4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5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6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454,257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第一季財報淨值1,135,642仟元x40%=454,257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淨值1,135,642仟元x40%

=454,257仟元

備註3: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7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411,04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8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411,04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09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411,04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411,04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度上半年度之財報淨值1,027,601仟元x40%

=411,040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10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之975,286仟元x40%

=390,114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1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之975,286仟元x40%

=390,114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09年1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之975,286仟元x40%

=390,114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10年01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之975,286仟元x40%

=390,114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110年02月資金貸與資訊揭露明細表

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雲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更正後為390,114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後為

132,410

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貸與霖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更正後為132,410

備註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

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

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975,286仟元x40%=390,11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本公司109年第三季之財報淨值之975,286仟元x40%

=390,114仟元

備註3: 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

公司或行號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

公司淨值20%為限。惟貸與母公司之個別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總限額計算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132,410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係依霖瀚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財報淨值331,025仟元x40%

=132,410仟元

9.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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