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期貨局99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15072號
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99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4年第1季
經員工認股權憑證持有人執行轉換為普通股並已交付新股
共計692,000股(其中280,000股已辦理變更登記),每股面
三、前述請求認股增發普通股股票時,由台灣集中保管結
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直接將股票
撥入認股權人之集保帳戶。
四、經請求認股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
通股股票相同。
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86-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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