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電:公告澄清104年12月15日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15
2.公司名稱: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南電處分華亞科,獲利逾3億。
7.發生緣由:澄清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本公司之重大交易案,皆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執行,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公告,
報導中指出之每股成本及處分利益,係媒體自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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