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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凱光電: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50,000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31

2.減資緣由: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本公司向員工收回,對於公司所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予以註誚

3.減資金額:500,000元

4.消除股份:50,000股

5.減資比率:0.08%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589,54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4/06/26

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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