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級寒流來襲 小心暖氣電器殺手 居家住宅火險不可少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21-01-09 13:16
霸王級寒流一波波來襲,一般民眾家中冬日常開的電暖器、除濕機等又是電器五大兇手之一,很容易因電流負荷超載或使用不當發生火災,產險業者建議,民眾應該提前做好居家住宅火險規劃,方能應付突如其來的意外狀況,有效轉嫁火災的財產損失與求償費用。
根據內政部消防署 2020 年截至 11 月底統計資料,平均每天有 62 次火災事故,而一般火災發生次數以冬季最多,其中又以住宅建物居多,顯示住宅火災潛在的風險極高。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發言人暨副總經理呂文泉提醒,多數人買房花上畢生積蓄,為不讓一生心血因一把火化為烏有,除了事先做好防範措施外,投保足額的住宅火險變得相當重要。
現行基本的住宅火險中,動產與不動產的保額是採分開計算,動產的保額為不動產保額三成,最高以 80 萬元為限,且理賠以實際價值計算,即動產理賠要被扣折舊,以目前一般住宅家電、傢俱動輒耗費百萬元來看,住宅火險提供動產最高 80 萬元的賠付額度是相當不夠的。
民眾若想要有更全面的住宅保障,要選擇有別於一般住宅火險將動產與不動產保額分別約定,以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的「好心安居家綜合保險」為例,火災發生時,動產與不動產的保額可彈性共用,且動產內的財損理賠不扣折舊,實損實賠,若火災不幸延燒到左鄰右舍,第三人責任保險高額的保障,也能有效填補及分散遭受第三人求償時的風險。
另值得一提,若火災發生後火勢燒到鄰居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或因此受傷、身故而面臨高額的求償費用,尤其相對於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要求保戶對第三人體傷先行負擔 2000 元、財損 10000 元自負額的設計,居家綜合險中的第三人責任保險採免自負額,保險期間內累計最高賠償金額可達 4000 萬元,大幅減輕保戶日後可能面臨的賠償重擔。
家是最溫暖的地方,但天有不測風雲,趁年初好好檢視住宅保障是否足夠,應即早做好居家火險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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