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說明「紫光集團擬參股國內力成、矽品、南茂」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有關大陸紫光集團擬參股國內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之說明
一、大陸紫光集團於104年10月30日宣布擬以新台幣194億元取得國內半導體封裝測試廠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股權,12月11日再宣布擬分別以新台幣568億元取得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5%股權及以新台幣120億元取得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股權。
二、半導體封裝測試業為「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已開放陸資投資之項目,惟訂有相關限制條件包括:
(一)應提出產業合作規則並經專案審查通過;
(二)對投資事業不得具有控制能力;
(三)陸資投資人於專案審查時應承諾陸資股東不得擔任或指派其所投資事業之經理人;
(四)擔任董事之人數不得超過其他股東擔任之總人數;
(五)不得於股東大會前徵求委託書。
三、有關大陸紫光集團擬投資國內矽品、力成及南茂等3家半導體封測廠一事,經濟部投審會尚未收到相關申請案件,未來如受理該案時,投審會將併案審查,並依兩岸條例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等規定送請陸委會、金管會、國安局、經濟部工業局等相關單位審查。
四、矽品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現為國內第二大半導體封測廠商(第一大為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南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則分別為國內第三大、第四大半導體封裝測試廠商。本案紫光集團擬分別取得矽品、力成及南茂等3家公司各25%之股權,政府基於半導體產業為我國重要產業,為確保關鍵產業、人才不外流,將分別考量被投資事業之技術與規模做為核駁的參考。
五、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投資案有「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及「對國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之虞,得駁回其申請案。未來如經經濟部工業局關鍵技術審查小組及投審會委員會議個案審查確認確有前述情形者,將依前述第8條規定處理其投資案。(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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