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品:本公司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經民國109年10月16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呈 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9年11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4620號函核准在 案。 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F108021 西藥批發業、F208021 西藥零售業、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 業、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F601010 智慧財 產權業、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IZ99990 其他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6樓之11。 (四)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至九人(含獨立董事不少於二人) 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本公司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93年12月14日,最近一次 修訂於民國108年6月20日。 (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 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分次發行之。 (八)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571,403,700元, 分為普通股57,140,3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8元折價發行,預計募集新台幣120,000,000元。 本次以低於票面金額折價發行新股,係考量民國一0九年度第二季財務報 告之每股淨值為五.九九元,已因連年呈虧損狀態故低於面額壹拾元, 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採折價發行,應屬合理。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5%計 2,250,000股供員工認購, 其餘85%計12,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 例,每仟股認購223.1347股,員工及原股東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 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本次現金增資認購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份,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 股東未拼湊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 認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721,403,700元,分為72,140,3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 記名式普通股。 (十一)增資用途:新建擴增廠房設備。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十三)代收股款銀行:俟簽約日後再行公告。 (十四)股款繳納日期:自民國109年12月24日起至民國110年1月25日止。 屆時逾期未繳納股款者,依證券交易法第33條之規定喪失其 認股權 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 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洽詢。【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十五)本公司公開說明書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mops.twse.com.tw) 查詢。 三、茲訂定民國109年12月19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法自民國109年12 月15日起至民國109年12月19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股東於民國109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四時 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辦理過戶手續【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郵寄過戶者以最後過戶日民國109年12月14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增資新股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 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五、本公司最近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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