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聯: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櫃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10-13 09:40
一、本公司業經109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銷除普通股2,655,8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26,558,8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8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0817號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台北市政府民國109年9月4日府產業商字第109534211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9年9月9日證櫃監字第1090010967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109年10月19日上櫃買賣,原股票依規定於109年10月7日至109年10月16日停止在市場買賣,茲將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應換發之舊股票:歷年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計44,264,695股,每股面額為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442,646,950元整。 (二)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普通股總股數41,608,815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416,088,150元整。 (三)換發比率:依「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1,000股換發940股 (即每仟股減少60股,減資比率為6%)。 (四)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普通股股東每股退還新臺幣0.6元。 (五)本次現金減資銷除股份換發之新股全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完全相同。 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訂為民國109年10月16日,並自109年10月19日開始全面換發新股票。 (二)減資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自民國109年10月7日起至民國109年10月16日止。 (三)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9年10月12日起至民國109年10月16日止。 (四)普通股新股上櫃日期訂為民國109年10月19日。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四、減資換發股票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109年10月19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三)未過戶舊股票換發:須俟新股換發日(109年10月19日)後,請股東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證券交易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五、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民國109年10月23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若退還之股款不足發放處理費時,請股東攜帶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領取。 六、凡以郵寄方式辦理減資股票換發新股者,如發生郵遞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掛失手續。 七、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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