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期貨: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9年8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金額新臺幣4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9月17日金管證期字第109035756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元大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H401011期貨商 2.H405011期貨顧問事業 3.H407011期貨經理事業 4.H301011證券商 5.H310011證券交易輔助人 6.H404011槓桿交易商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25號11樓、12樓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定章程與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86年1月14日訂立,109年5月27日第28次修訂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含三席獨立董事),任期為三年,並設審計委員會 (七)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原額定資本額為3,500,000,000 元整,分為3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2,499,762,880元整,分為249,976,288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均為普通股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臺幣45.5元整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0%即4,0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即4,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增資發行股數之80%即32,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及逾期未申報拼湊或併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3.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臺幣45.5元 4.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2,899,762,880元整,面額新臺幣10元,計289,976,288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畫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公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二)股款代收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敦南分行暨全國各分行 (十三)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台北分行 (十四)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9年10月21日至109年10月27日 (十五)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9年10月28日至109年10月29日 (十六)主辦承銷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換發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茲訂定109年10月18日為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9年10月14日至109年10月18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9年10月13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9年10月1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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