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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喬鼎:公告本公司減資彌補虧損相關事宜及時程(更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9-01 17:0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9年6月2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減資金額為新台幣771,704,050元,減資消除股份77,170,405股,本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7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0298號函核准在案;奉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109年8月13日竹商字第1090023213號核准本公司變更登記,另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業經證交所109年8月20日臺證上一字第1090015301號函核准在案,並自109年9月28日起換發新股並於同日上市買賣。 貳、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喬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及其相關特殊用途積體電路(ASIC): (1)電腦儲存設備高效能控制卡及系統(Storage Controller and Systems); (2)電腦高效能網路及圖型系統(Networking and Graphic Systems); (3)多媒體軟硬體套件及系統(Multimedia Software/Hardware and Systems); (4)電腦電話整合技術相關產品(Computer Telephone Integration Relative Products)。 2、前項產品之管理、顧問、諮詢及技術移轉等業務並兼營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 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2,500,000,000元,分為25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園區工業東九路30號2樓。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0年1月24日,第25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8年6月10日。 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614,092,130元,分為161,409,213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減少資本新台幣771,704,050元,減資消除股份77,170,405股,減資比率為47.810409%。 2.銷除股份條件:本次減少之股份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減除約478.10409股,即每仟股換發521.89591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42,388,08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84,238,808股。 十、減少資本用途: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 參、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9年9月16日。 (二)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期間:109年9月17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9年9月20日。(因最後過戶日109年9月20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者,請提前至109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掛號郵寄者以109年9月20日郵戳為憑。)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9年9月21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止。 (五)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09年9月25日。 (六)開始換發新股票及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09年9月28日。 (七)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肆、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辦理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稅單、集保股票交付清單等)、身分證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辦理過戶後換發。 (四)原存放於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換發手續。 (五)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 6636-5566。 伍、本次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致減資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而須調整時,依股東常會及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陸、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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