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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4/0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埔心鄉瑤鳳路一段398號 (本公司2F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一○三年度營業報告。
(2) 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三年度決算報告。
(3) 一○三年度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餘額報告。
(4) 報告大陸投資情形。
(5) 修訂「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6) 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
二、承認事項:
(1) 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 一○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 討論。
(2) 修訂「公司章程」,提請 討論。
(3) 修訂「董事選任程式」,提請 討論。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104年4月26日至6月24日停止股票過戶,最後
過戶日104年4月25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於104年4月24日,掛號郵寄者以
104年4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
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決議辦理103年股東常會召開前,受理股東
之提案、受理期間及受理處所事宜。
(1)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於104年4月14日至104年4月24日下午4時
止,以書面文字不超過300字,並在信封上註明「股東會提案函件」,向本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提案地點:彰化縣埔心鄉瑤鳳路一段398號,連絡電話:(04)8299998#900。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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