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發行之99年度第1期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金融債券於109年9月23日發行屆滿10年,依本債券之發行辦法第九條規範,並經主管機關109年7月2日金管銀國字第1090216191號函同意,訂於109年9月23日執行提前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