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銀: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8-14 18:00
一、本公司於109年6月1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無償配發新股發行普通股92,285,034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計新臺幣922,850,34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8月4日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H101021商業銀行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臺北市敦化南路2段207號27樓。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11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79年5月14日訂立,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09年6月11日。 (七)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為新臺幣55,000,000,000元整,分為5,500,000,000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33,558,194,070元整,分為3,355,819,407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年度擬自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922,850,340元,發行新股92,285,034股。按配股基準日本行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27.5股,不足一股部份,均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處理,一律改發現金,其股份由本公司員工持股信託專戶按面額承購。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且權利義務均與原有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34,481,044,410元整,分為3,448,104,441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十)增資目的:為配合業務發展需要,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資本結構。 (十一)增資股票須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二)辦理股票過戶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3樓,電話:02-77531699。 三、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訂定本(109)年9月7日(星期一)為配息及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本(109)年9月3日至9月7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之股東,請於本(109)年9月2日(星期三)17時00分前(外埠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臨或郵寄新北市板橋區新站路16號13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電話:02-77531699)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者,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配股權利。 四、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468元)預訂於109年9月29日(星期二)起按下列三種方式發放:(1)由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寄發支票。(2)委請銀行、郵局及其各地分行(支局)代為匯撥。(3)寄發現金股息領取單憑以領取。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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