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瀚:公告本公司10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8-13 01:00
一、本公司109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8年度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40,200,000元轉增資,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合計發行新股4,020,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9年6月23日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109年8月5日經授中商字第1090016186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80,4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04,000,000元整。 (二)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股數:普通股4,0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0,200,000元整。 (三)增資後已發行股數:普通股84,4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844,200,000元整。 (四)本次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五)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民國109年8月24日起開始發放,並同日起興櫃買賣,採無實體發行,其發放方式如下: (一)已於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並同意採用帳簿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該增資新股於發放日即撥入 貴股東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請逕至開戶證券商處登摺。 (二)未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新股發放領取通知書」,填妥相關資料,向兆豐證券股務代理部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股票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四、現金股利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於民國109年8月24日以銀行匯款或抬頭畫線加註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掛號郵寄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股東如未辦理變更或撤銷銀行帳號登記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各項有關匯款及退匯之費用。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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