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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達: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08

2.發生緣由:

NOW NEWS報導


(1)「由於愛爾達擁有明年巴西里約熱內盧奧運轉播權,預估相關廣告收入占比將從

現在的6%提升到15%,大大增進公司營運動能。」

中央社報導

(1)「法人估計,愛爾達明年奧運收入可望較2012年成長30%以上。」

(2)「愛爾達為台灣新媒體代表,….........法人預估,愛爾達合理本益比區間介於

15到30倍、合理本淨比區間介於1.5到4倍。」

時報資訊報導

(1)「法人預期愛爾達科技明年營收上看7億元,每股盈餘挑戰3元。」

(2)「過去兩屆夏季奧運,在2008年為愛爾達帶來3000萬廣告收入,2012年廣告

收入提高到6000萬元,2016年奧運賽事廣告方面希望有30%以上成長。」

鉅亨網報導

(1)「法人估計今年營收將突破5億元,每股盈餘上看1.8元。」

蘋果日報報導

(1)「奧運加持,愛爾達明年EPS上看3元。」

(2)「明年廣告佔比會大幅提升,………預估明年的至少成長3成,也就是7800萬元

,隨著奧運廣告挹助,預估明年廣告佔營收比重可達15%。」

(3)「法人推估,在奧運廣告加持,明年營收可望達7億元,每股EPS3元。」

3.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報導之各項營收金額、財務與業務資訊,係為法人及媒體善意臆測

推估,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特此澄清。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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