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9年3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總額新台幣15,957,635元整,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10191599元。二、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9年8月28日(星期五)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