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盈:公告本公司更名依公司法第252條及273條暨有價證券交付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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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本次變更公司名稱換發股票,係依109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並經台北市 政府府產業商字第10951196600號函核准變更公司名稱登記,為辦理換發股票, 爰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規則」第九條之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 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變更公司名稱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換股計畫書並經 109年7月7日證櫃監字第1090007960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已發行股票內容變更事項如下: 原公司名稱為振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更改為華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應換發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原發行與變更後發行股票內 容如下: 1.原發行股份總計48,846,778股(含已上櫃26,900,893股及私募21,945,885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88,467,780元整。 2.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已發行股份計48,846,778股(含已上櫃26,900,893股 及私募21,945,88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88,467,780元整。 3.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四、變更公司名稱換發股票日程: 1.最後過戶日:109年08月01日。(註:因最後過戶日適逢假日,現場受理提早到 109年07月31日週五辦理。) 2.停止辦理過戶期間:自109年08月02日起至109年08月06日止。 3.更名換股基準日:109年08月06日。 4.新股票換發及上櫃買賣日期:109年08月07日。 5.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舊股票即終止上櫃,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6.本次換發新股票之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本公司將依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換發新股票。 六、換發手續及地點: 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 1.由於本公司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 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 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原留印鑑(3)集保帳號,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至集保帳戶)。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1)舊股票(2)過戶申請書(3)買進報告書或相關 證明文件(4)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5)集保帳號,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先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 換發。 4.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得上櫃買賣部份),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 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三段199號4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5936666。 七、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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