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109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7-09 12:40
壹、本公司109年06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8年度盈餘分配,其中現金股利新台幣18,388,306元,另於本年度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58,229,640元,計5,822,964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6月23日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鳳凰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J902011 旅行業 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800,000,000元整,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61,294,35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5號4、5樓。 五、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本公司設董事7-9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另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 七、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章程訂立日期:46年06月10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108年06月14日。 八、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金額、發行條件及權利義務: (一)現金股利18,388,306元,股東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每股分派現金新台幣0.30307054元。 (二)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5,822,96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股東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計算配發,每仟股無償配發95.97234555股,分配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整股登記,放棄併湊或併湊仍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分派之 ,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九、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實收資本額671,173,170元,分為67,117,317股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資本結構。 參、茲定民國109年07月31日為配息、增資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9年07月27日起至109年07月3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未過戶者,務請於因最後過戶日109年07月26日(星期日)適逢星期例假日,請提前於109年7月24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109年7月26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可享有配息及配股之權利。 肆、(一)除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30307054元 ,預訂於109年08月28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發放,應發股利小於新台幣50元者,請股東親臨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領取。 (二)增資股票俟呈奉 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並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之規定採帳簿劃撥交付,不印製實體股票,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各股東。 伍、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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