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9年6月1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108年度未分派盈餘中提撥新台幣70,822,520元,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8元。二、現金股利訂於109年8月14日以匯款方式或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郵資及匯費由股東支付。三、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為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