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亞:宏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發放109年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6-24 14:10
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9年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配發總額32,502,753元,依配發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數配發,合計每股配發新台幣0.3元,現金股利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股款,將列入公司其他收入。 二、茲訂定民國109年7月20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9年7月16日至109年7月20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9年7月15日下午16:30前親臨或於109年7月15日前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有配息權利。 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三、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9年8月14日,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凡A.有匯款帳號者現金股利給付 金額為新台幣11元(含)以上者即匯款。B.無匯款帳號者,現金股利給付金額於新台幣27元(含)以上者即郵寄支票。 另代扣稅款暨就源扣繳之補充保險費亦自股東之現金股利款中直接扣除。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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