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碩:本公司增資受讓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上市日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新股發放暨上市日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 一、本公司於民國109年2月2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增資發行普通股 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90,000,000元整,受 讓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171,000,000股,業經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9年4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37528號函申報生效 在案,及經濟部民國109年5月21日經授商字第10901071830號函核准變 更登記在案。 二、本公司於民國108年06月13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普通股185,00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09月18日金管證發字 第1080331097號函申報生效,及經濟部109年05月21日經授商字第 109010718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貳、茲將股票發放相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原已上市股票: 普通股60,037,86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378,610 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 1.以增資發行普通股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 90,000,000元整,受讓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171,000,000股。 2.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185,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1,850,000元。 三、增資後上市股票: 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92,228,610元,分為69,222,861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新股之權利義務: 1.股份交換受讓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股份相同。 2.本辦法規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一經發行後,除依本辦法交付信託法 規定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外,其他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股份相同。 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1)員工應將認購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保管,且在未達既得條件前,不得出售、抵 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由交付 信託保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規定執行之。 五、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圵: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 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經擬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後,預訂於 109年6月3日發放並正式上市。 肆、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