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壟斷 公平會重罰10電容器大廠58億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09 18:51
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對十家國際電容器大廠聯合壟斷行為開罰,總共處以將近新台幣58億元罰鍰,創公平會有始以來最高裁罰金額。(黃悅嬌報導)
公平會開鍘,對日商NCC(Nippon Chemi-Con Corporation)等七家鋁質電容器大廠,及日商NEC TOKIN (NEC TOKIN Corporation)等三家鉭質電容器大廠,總共十家業者重罰57億9千660萬元。
公平會發言人邱永和說明,由於相關涉案廠商違法時間長達近十年,期間鋁質及鉭質電容器業者違法銷售金額分別為五百億及一百六十億元以上,對我國廠商的影響也比其他國家來得大,屬重大案件,因此是按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的百分之十來重罰。『七家鋁質來講,總金額四十五億兩千多萬,鉭質三家大概十二點七億,總金額達五十七億九千多萬。』
公平會表示,公平交易法在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修法引進「寬恕條款」,也就是俗稱的「窩裡反」條款以來,第三件涉及國際廠商聯合行為的開罰案,也是公平會創會以來罰款最高的一次。本案因前(102)年)11月有廠商率先「窩裡反」,提供資料,公平會於是與美國、歐盟、新加坡等國家在去年三月對涉案事業同步展開調查,我國是第一個開罰的國家,預料會引發連鎖效應,陸續會有其他國家開罰。
(攝影:黃悅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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