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9/03/20
2.公司名稱: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林郭文艷董事長因華映相關事件,於今日前往台北地檢署
協助釐清相關事實,經偵訊後准予交保。本公司堅信林郭文艷董
事長與本案無涉,也相信司法程序必能調查清楚。
(2)此一事件對本公司財務及營運,均不生任何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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