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母公司代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108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8
2.增資資金來源: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臺幣(以下同)2,114,288,470元整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211,428,847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2,114,288,470元整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
8.公開銷售股數: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約47.82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舊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資本結構。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增資案俟提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配
股除權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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