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聯合: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公告變更交易方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款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09/01/15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9年1月15日下午接獲財
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0900003773號函所示,原自108年11月
19日起停止交易之事由業已消滅;惟因前揭公告申報之108年第3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
已低於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且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核閱
報告,符合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同條第5項第2款之情事,
而應變更交易方法且採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09/01/17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檢送108年第3季財務報表
7.(風險警示)無法如期償還到期或債權人要求贖回之普通公司債
或可轉換公司債而致上櫃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且三個月內無法達成經公司償還債務或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者,
其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
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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