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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乙案。 二、本公司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名稱:志旭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21,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 210,000,000元。 3、本次私募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條件:本次私募增資發行新股 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40,000,000元。除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8規定,私募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限制外,新 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三、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25,000,000股(含私募股數4,000,000股),每 股面額10元,計 250,000,000元。 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五、增資新股股票發放日:109年01月16日。 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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