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修訂本公司108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1.事實發生日:108/12/27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8/12/1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民國108年12月11日董事會通過並公告「108年度員工認股
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原通過並公告之第七條條文節錄如下: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每股時價之比率若有超過百分
之一點五時,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x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與「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前三
十個營業日興櫃市場之加權平均價格」孰高者為準;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
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
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108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2)辦法修正後內容如下: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x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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