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智博: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准予展延重行公告申報107年度、108年度第1季及第2季之財務報告,以及108年度第3季財務報告申報期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2-16 11:40
第30款
1.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年季:107年度、
108年度第1季及第2季之財務報告,以及108年度第3季財務報告
2.未依規定期限公告申報之原因:會計師解除委任
3.因應措施:正積極尋找新任會計師,待確認新任會計師後,
再洽請會計師重新查核並重行公告申報。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無法如期重行公告申報107年度、
108年度第1季及第2季之財務報告,以及申報公告108年度第3季財務報告
向金管會申請展期,經金管證審字第1080340555號函,同意展延
至10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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