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1.事實發生日:108/11/182.公司名稱:益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配合特定人繳款作業時間,延長一○八年度現金增資特定人繳款期間。6.因應措施:本公司一○八年度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08年7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33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9月6日金管證發字1080330894號函同意,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09年1月18日備查在案,為配合特定人繳款作業時間,特定人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間由原108年11月25日至108年11月27日,延長至108年12月3日止。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08年12月4日。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畫如因實際作業需要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