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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6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500,000股,本公司採分次發行,104年第一次發行總股數為2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總金額為新台幣2,500,000元,係無償發行,故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51296號函准予生效在案。並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104年2月13日為增資基準日及扣除受領員工於增資基準日前離職或放棄獲配的股數,實際發行股數為250,000股。業奉經濟部104年3月17日經授商字第104010371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訂定於104年4月1日(星期三)發放。
貳、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興櫃之股份:普通股62,667,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626,670,000 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 250,000 股,每股面額10元,計 2,500,000 元。
三、增資後普通股股數:普通股 62,917,000 股,每股面額10元,計629,170,00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附有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等既得條件,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其股份權利受有限制,員工達成既得條件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興櫃股份相同。
五、增資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參、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6636-5566)。
肆、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104年4月1日(星期三)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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