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代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公告受金管會處分案之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0-17 20:40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8/10/17
2.違規情形:
(一)對於匯款人與實際資金提供者不同時,未確實進行查證,
且相關作業程序不完整,未將匯款人與實際資金提供者不同之
態樣,納入疑似洗錢交易篩選因子,並適時通報授信部門。
(二)對於疑似洗錢交易報表頻繁遭檢出之客戶,未審慎查證其金流、
匯款及交易性質。
(三)對潤寅集團開立OBU帳戶執行確認客戶身分作業有欠完備。
3.罰鍰金額:新台幣100萬元整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洗錢防制法第7條第1項及第5項規定核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5.預計改善措施:已採取相關改善內控措施並加強落實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