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塑科技:澄清104年12月4日聯合晚報等媒體報導(包含轉載之媒體)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06
2.公司名稱:弘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6.報導內容:
聯合晚報(包含轉載之媒體)104年12月4日
新聞標題:台積電大單 弘塑吃補丸
節錄應澄清之報導內容:
(1)「弘塑拿下溼製程設備機台訂單,預估在明年第1季開始出貨,機台數量在
百台以上」;
(2)「弘塑取得該廠第1批溼製程設備機台訂單,預估在明年第1季少量出貨,
第2季出貨增加,第二批設備訂單則在下半年分批出貨,由於龍潭廠下半年開
始量產,預料第二批機台出貨量將高於第一批數量,總計機台出貨量在百台以
上規模。」;
(3)「弘塑第4季由於認列矽品機台入帳業績加溫,10月營收1.81億元,預期11
、12月營收可維持在1.8億元上下水準,明年在台積電龍潭廠訂單挹注下,營
收逐月走高,第2季單月營收可望跳上2億元以上,營收高峰落點在下半年。」
7.發生緣由:
104年12月4日前述媒體報導本公司特定客戶及訂單,與預估明年營收。
8.因應措施:
上述節錄報導內容,本公司澄清說明如下:
(1)「弘塑拿下溼製程設備機台訂單,預估在明年第1季開始出貨,機台數量在
百台以上」云云,前述並非事實,實際訂單數量牽涉客戶機密,本公司並未對
外揭露。
(2)關於出貨時程,牽涉客戶機密,本公司亦未對外揭露。
(3)法人預估105年月營收與營運高點,其資訊純屬其臆測,非為本公司揭露之
資料,本公司並未編製財測。
(4)本篇報導內容屬法人與媒體之預測,資料來源非本公司。
(5)其他說明:除本公司主動發布(含新聞稿)或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訊息外
,其餘媒體之報導、轉載、臆測、或法人之評估,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
自身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相關法令辦理主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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