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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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取得股份公司: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34,140,197股。 2.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茂鈺紀念股份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 (初次取得不適用)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 8,672,968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6.47% (2)取得人:石安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代表人林恩舟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 (初次取得不適用)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初次取得不適用)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 10,237,648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 7.63%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1) 茂鈺紀念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9月18日,發起設立以股作價取得8,672,968股 (2) 石安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代表人林恩舟於108年9月24日,發起設立以股作價取得10,237,648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5.取得股份之目的:長期投資。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7.資金來源明細:無。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如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會選舉董事,本公司不排除自行或支持他人當選該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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