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公告本公司108年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7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65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呈奉經濟部商業司108年8月12日經授商字第108011071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減資換發新股作業計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8年8月21日臺證上一字第1080014854號函核准辦理。 二、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發行之股票,計普通股1,726,016,367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7,260,163,670元。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本次銷除普通股股票567,135,16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金額總計新台幣5,671,351,670元。 (三)減資比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減少328.58股,減資比率為32.858%。 (四)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1,158,881,2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總計新台幣11,588,812,000元。 (五)新股票上市日期:108年9月30日。 (六)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三、換發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本次減資後上市掛牌買賣之新股,係以無實體方式發行,採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前往往來證券商開立帳戶,以利辦理登錄及交付作業。 股東應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一)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持有之全部舊股票、換發新股申請書、未領股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持有之全部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交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印鑑及填妥資料之印鑑卡乙張,辦理過戶後並填妥換發新股申請書、未領股票領取單辦理換發。 (三)若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辦理換發事宜。 (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為無實體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六)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389-2999。 (七)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定後,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於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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